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一些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有危险、危害的因素。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情况:一是存在的危险因素;二是防范措施;三是事故应急措施。从业人员对于安全生产的知情权,是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重要前提。如果从业人员知道并且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和处理办法,就可以消除许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避免或者减少事故的发生。
同时,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建议权。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从业人员有权参与用人单位的民主管理。从业人员通过参与生产经营的民主管理,可以充分调动其关心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提出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