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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宣贯工作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9-11-22 | 43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引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标注,严管保健食品,严打虚假宣传,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为人民群众健康护航,近期,宾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宣贯工作,确保《指南》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一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指南》精神,以会代训,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二是结合保健食品行业清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要求辖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三是积极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进社区28个次、进乡村23个次、进校园15家次、进商超8家次、进网络平台1家次,向群众宣传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要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据悉,《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贯彻执行,一方面有利于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保健食品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形成抵制虚假宣传、防止消费欺诈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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