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横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采取“五到位”全力推进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跟进抽检不合格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送达报告及时到位。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将检验报告和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指导异议申请到位。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监督检验结论有异议的,执法人员认真指导其提出异议申请,确保经营者通过申请复检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查处到位。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封存、下架、暂停销售等控制措施,同时依法依规开展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置工作,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案件查处到位。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在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的处理上,针对不合格项目,通过约谈、提出改进措施,为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在经营环节上,通过认真检查不合格食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等资料,追溯不合格食品来源。通过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跟踪检查,督促企业举一反三,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信息填报及时到位。落实专人负责抽检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确保食品抽检文书填写的规范性和全面性、国家总局和自治区局抽检信息系统填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019年以来,横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累计处置不合格食品26批次,其中国家食品抽检1批次、自治区食品抽检3批次、市级食品抽检19批次、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批次、县级抽检1批次。移送公安机关1批次。涉及食品生产单位4家、食品生产小作坊13家,食品经营单位7家,餐饮服务单位2家。现已处置完毕19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