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
0771-5886315
   
您好,欢迎来到广西食品安全网!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
广西129家企业上2015年度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6-08-24 | 42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于“黑名单”,读者都不陌生,“红名单”却听说得比较少。1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公布了广西2015年度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包括南宁市桂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31分店在内的129家企业榜上有名。
       据了解,这份“红名单”指的是保健食品经营领域守信诚信的红榜,上榜的是恪守诚信、依法经营、杜绝假劣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各设 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前阶段药店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等情况核定,是首次在全区范围内公布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
       评定“红名单”,是促进保健食品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创新监管方式。2015年10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评定工作的通知》,对“红名单”按年度实行考核,每年评定一次,有效期一年。
       想上“红名单”可不容易,而上了“红名单”也并非代表从此不落榜。按规定,“红名单”企业实施动态管理。自治区食药监局每年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进行 跟踪监督,一旦发现企业的失信行为,如有“发生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警告以上的行政处罚,或发生负面影响较大保健食品安全事件的;经检查发现不符合 ‘红名单’条件,限期整改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等情形,提请将其列入“红名单”的食品药品监管局撤销其称号,并在辖区媒体上公示。被取消“红名单”资格的 经营单位,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纳入“红名单”评定范围。(摘自食品商务网)
(编辑:甘瑜
法律法规
权威发布
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