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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1-11 | 93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食糖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类食品668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455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食糖1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2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海市肥佬华福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肥佬华福压榨花生油”(生产日期/批号:2020-8-27、规格:500mL/瓶、商标: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酸价(KOH),检验结果为2.2mg/g,标准值为≤1.5mg/g。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2.广西北海市发到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生产日期/批号:2020-9-1、规格:305/袋、商标:顺宝+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验结果为0.13g/100g,标准值为≤0.08g/100g。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3.广西盘阳河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生产日期/批号:2020-10-5、规格:500ml、商标:袍里健),不合格项目为:苯并[a]芘,检验结果为248μg/kg,标准值为≤10μg/kg。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4.广西广联百家商贸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销售的“丝瓜”(购进日期/批号:2020-9-10、规格:散装称重、商标:/),不合格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验结果为0.39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北海、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北海、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本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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