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梧州市万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家餐饮店因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标识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施行以来,万秀区市场监管局开出的首张有关“反食品浪费”的罚单。
该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标识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餐饮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该餐饮店负责人当场表示会严格按照《反食品浪费法》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努力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
据悉,《反食品浪费法》于2021年4月29日实施,该法的实施不仅让打击食品浪费有法可依,更为反食品浪费宣传提供工作指引。在此,万秀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的经营户、单位,要在经营场所内主动公示相关的《反食品浪费》的标识,并主动向消费者提示点餐要适量。
下一步,万秀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反食品浪费的宣传,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反对浪费,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饮食消费观念。同时,监管部门将和商家以及消费者形成反食品浪费合力,共同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品质广泛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