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0771-55886315
微博  |
您好,欢迎来到广西食品安全网!
   

协会动态

当前位置:
崇左市出台《食品安全副校长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 作者:陆腾飞 | 发布时间: 2023-09-06 | 375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何保证学生吃得营养、吃得安全,始终是学校、家长乃至全社会重点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管,有效防范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在秋季学期开学之际,崇左市出台了《崇左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副校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副校长,负责协助校长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办法》就食品安全副校长的职责以及聘任、管理、奖惩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直以来,崇左市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屡创新招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创新在广西试行食品安全副校长聘任制,为全市377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聘任了食品安全副校长。受聘的食品安全副校长们主动履职,深入学校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副校长开学“食品安全第一课”“开学第一讲”活动,和学校领导、老师座谈交流,向学校师生科普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预防、营养健康等知识,效果良好,深受广大师生好评。


协会动态

法律法规
权威发布
更多>>
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