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食用植物油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秩序,确保食用油质量安全,近日,灵川县大圩镇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辖区食用植物油小作坊进行监督抽样。
执法人员对小作坊食用植物油按规定进行抽样及封样,如实填写抽样单,并在规定时间内送样。在抽样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对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资质证件、生产场所及周围的卫生状况、原材料贮存及使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加工方式等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小作坊负责人建立完善的生产台账、采购验收、索票索证制度,作好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关票据。在监督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小作坊进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编辑:林珮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