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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5-04-13 | 61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纤维检验所合署,成立于1984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内设国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测机构、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验机构、中国绿色食品检测机构等 19个检测机构,成为广西区内唯一指定28大类食品,复混肥、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等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承检机构,是目前广西最大的综合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发展历程

2000年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认可,出具的检验数据获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ILAC)承认。

2003年12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成立广西首家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食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0年3月更名为国家食糖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06年荣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为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市场准入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单位,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酒类等市场准入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是广西唯一一家食品市场准入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的质检技术机构。

2008年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为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珍珠分技术委员会和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水珍珠工作组秘书处单位,获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广西制糖工业标准技术委员会。

资质

全院拥有固定资产6000多万元,实验室26000㎡,其中包括广西最大、功能最全的P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配备包括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联用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等高端进口仪器设备1500多台套,价值2000多万元,已具备食品、化工、机械、建材与建筑、轻工等2500多种产品(项目)的综合检验能力。每年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广西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业提供产品质量仲裁、产品质量鉴定、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商品贸易公证、产(商)品验货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服务。同时开展科技成果检测鉴定,为企业制修订产品标准、质量体系和检测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

公正性声明

为保证检验活动的公正、准确、客观,防止不恰当干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公开声明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公正的立场,遵循良好的职业规范,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法律责任。

2、按照ISO/IEC17025建立与实施质量体系。在检验活动中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检验过程实施有效控制,保证检验结果的客观、准确、有效。

3、本院独立开展检验工作。无论受理政府指令还是客户委托检验业务,均确保提供“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检验服务,坚持质量和服务的高水平。

4、行政领导承诺对检验活动不作不恰当的干预,制订措施并保证本所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商业、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不参与任何损害判断独立性和检验诚实性的活动。

5、严格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对客户的样品及相关技术资料、检验信息负保密责任,未经客户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扩散,不得用于本单位或个人的技术服务。

以上声明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院

广西纤维检验所

国家食糖及加工食品质检中心

服务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依照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以下服务:

1、为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各类产品的检测服务:

a.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验;

b.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检验;

c.新产品鉴定检验;

d.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

e.产品广告质量证明检验;企业申请营业执照质量检验;

f.标准制、修订验证检验;

g.招标、贸易验货、公证、质量保险检验;

h.网上远程委托检验;

i.其他检验。

2、承担以下各种技术咨询服务:

a.受科技成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新产品进行检测鉴定;

b.研究、开发新的检验技术、检验方法和检验仪器设备;

c.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d.企业生产条件、管理体系审查;

e.管理体系和检验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及实验室筹建;

f.纤维标样的传递;

g.承担CNAS或其他管理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

3、国家食糖质检中心对食糖领域动态、标准和技术等信息进行跟踪、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生产企业进行通报。

服务承诺

1、本院作为第三方实验室,按GB/T 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建立和实施质量体系,贯彻“科学精准、公正诚信、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尊重和维护客户的权益。

2、本院保证出具的检验报告(证书)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所采用检测方法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本院服务费用的收取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本院尽最大可能满足客户的合理需要和期望,为客户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与咨询,遵守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及时提供检测报告,让客户满意。

广西质检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五路5号

邮政编码:530007

业务电话:0771-5869795 5843391 5876690

传  真:0771-5842517 5856481

客服热线:0771-5869795 5843391

电子邮箱:gxzjs@gxqts.gov.cn


认证资质:本院依照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以下服务: 1、为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各类产品的检测服务: a.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验; b.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检验; c.新产品鉴定检验; d.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 e.产品广告质量证明检验;企业申请营业执照质量检验; f.标准制、修订验证检验; g.招标、贸易验货、公证、质量保险检验; h.网上远程委托检验; i.其他检验。 2、承担以下各种技术咨询服务: a.受科技成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新产品进行检测鉴定; b.研究、开发新的检验技术、检验方法和检验仪器设备; c.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d.企业生产条件、管理体系审查; e.管理体系和检验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及实验室筹建; f.纤维标样的传递; g.承担CNAS或其他管理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 3、国家食糖质检中心对食糖领域动态、标准和技术等信息进行跟踪、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生产企业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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