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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食药局关于 下放部分自治区级直管餐饮服务单位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5-03-23 | 82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我局决定将部分自治区级直管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事项下放你局。现通知如下:
一、下放餐饮单位
    广西锦华大酒店、广西南宁明园新都酒店、南宁明园饭店、南宁明园饭店职工食堂、南宁明园皇家酒店、南宁市龙茶坊港式茶餐厅、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南宁民生路分店、南宁市凤凰宾馆湖南菜馆、南宁市太子假日娱乐城等9家(详见附件)。
二、下放事项
    上述9家餐饮服务单位和广西南宁饭店、广西南宁凤凰宾馆产权范围内出租场所的餐饮服务许可事项。
三、下放和接收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局不再受理上述9家餐饮服务单位和广西南宁饭店、广西南宁凤凰宾馆产权范围内出租场所的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请南宁市局于2013年2月25日前与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联系,妥善做好上述9家餐饮服务单位接收工作,切实做到无缝衔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和我局《关于印发直接下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等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通知》(桂食药监流通〔2012〕51号)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各项监管工作做到不松、不断、不乱,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附件下载:下放餐饮服务单位一览表 (点击可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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