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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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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10批次食品不合格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8-12-14 | 623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期,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等7类食品33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饼干样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蔬菜制品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水产制品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糕点样品7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64批次、豆制品样品52批次、餐饮食品样品6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南宁市晋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甜薄脆饼干”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6-05,规格:130g),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45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00mg/kg;“酥性饼干”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5-18,规格:散装称重),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47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金城江区罗森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河池市宜州区通旋特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通旋什锦菜”样品(商标:通旋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8-14,规格:500g/瓶),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1.48,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广西帝王商贸城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池市宜州区通旋特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什锦菜”样品(商标:通旋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6,规格:500g/瓶),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1.64,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七星区鑫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民权县清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阳朔啤酒鱼(香酥鱼)”样品(商标:品桂鲜,生产日期/批号:2018-08-16,规格:300/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23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北海海清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赤棕鱼(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9-12,规格:128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48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0g/kg;美味红娘鱼(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9-12,规格:128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29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0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金城江区华芙食品厂生产的“香芋味面包” (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9-18,规格:40/袋),霉菌检出值为57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七)隆林科麦利西饼屋生产的“椰丝面包”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0,规格:60g/包),菌落总数检出值为①2.3×104CFU/g、②4.1×103CFU/g、③1.1×104CFU/g、④2.7×103CFU/g、⑤5.7×105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八)广西隆林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蓉面包”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1,规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①4.0×104CFU/g、②1.0×104CFU/g、③6.0×104CFU/g、④9.1×104CFU/g、⑤5.4×104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本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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