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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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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狠抓“五农”食品安全
来源:本站 | 作者:李丹萍 | 发布时间: 2019-01-15 | 469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年来,钦州市钦南区以创建广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狠抓农村聚餐、农村市场、农村种养殖、农村学校、农村整治等“五农”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逐年提升。

“六个统一”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监督指导工作。该局创新方式,抓住厨师、聚餐点这两个关键,采取落实厨师登记培训机制、备案与现场指导机制、集体聚餐点管控机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管控措施进行监管。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和要求村级协管员或流动厨师统一向镇食药监机构报送信息并备案登记;聚餐主办人、承办厨师统一与食药监机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食品原材料由符合要求的食品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从业人员统一经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后持“上岗证” 上岗;统一配备一整套包括农残检测箱、留样冰箱、消毒设备、熟食加工间和备餐间活动板房;统一着装上岗,有效确保了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

“六不”措施加强乡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该局积极督促和指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划行归市,建立健全农产品准入和检测制度,已完成包括乡镇在内的10多个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并明确要求,经营者没有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没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不得经营;经营户经营证照不齐全的,不得经营;熟食摊“三防”设施不完善的,不得经营;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得经营;没有相关检验检疫合格手续的食品,不得经营。

加强农村种养殖食品安全,强化源头监管。该区以制度规范“三品一标”企业生产,确保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定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加强产地、市场督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和规范企业行为。加强源头控制,确保标准化产地环境及安全,对重大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环境进行普查监测。强化药残抽检和产地产品例行监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有无使用禁药、兽药休药期的执行情况,加大快速检测和抽样检测,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

监管、整治、宣传三管齐下,全力确保农村学校食品安全。该区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分别落实学校、经营方、辖区主体、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统一校园内食品店公示牌,重点加强对三无、过期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同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加强引导、疏堵并举、标本兼治、逐步规范、有序发展等措施,组织开展整治行动10多次,整治流动摊点500余摊(次),教育劝导违章占道经营人员800余人次,安置摊点100余处,进一步消除校园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部门联动,整顿治理,严防严控严管农村食品安全。该区各级食安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会商会议,共同研讨食品安全工作,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主要街道餐饮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开展一系列联合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黑窝点进行及时查处取缔,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进行严厉打击。近年来,共联合查处打击“黑窝点”9个,立案查处9例,罚没款约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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