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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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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食药监局开展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联合检查
来源:本站 | 作者:梁先敏 | 发布时间: 2019-01-17 | 415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灵山县食药监局组织召开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迅速部署整治有关工作。灵山县政协副主席、县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局局长晏秋宁主持会议。

据悉,灵山县食药监局将联合工商局、公安局、卫计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保健”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全力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消费权益不被侵害。


灵山县食药监局提示,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几点:一是应选择有小蓝帽子标志的保健食品,到信誉好、证照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二是应查看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应妥善保存购买凭证,以便质量投诉有据可查;三是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种,不能代替药物,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要轻信不法商家通过电视广告、电台广播、报纸杂志、免费义诊、专家讲座等形式对保健食品治疗功效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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