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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出台 “养生粉”等不得宣传疗效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6-08-26 | 1676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今,在很多超市自制食品俨然成为主打产品。为加强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管,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规范食品制售原料采购行为,严格规范食品制售过程;同时,在销售食品或提供研磨服务时,均不得宣传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热腾腾的煎饼、现磨“养生粉”等超市、农贸市场的现场制售食品受到不少市民的钟爱。不过由于超市、农贸市场的现制食品经营方式多元化,有的承租给个人或单位;有的是食品公司提供半成品,到现场切分加工;再加上一些管理不规范,卫生细节不重视,一些现售食品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专家阮光锋表示,近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发现不少食品销售者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是夏秋季节,细菌容易滋生,食品安全隐患更容易潜伏。“《通知》是根据食品安全时令性的特点针对性的规范,也是对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工作的细化,让监管者和经营者都有规可循,有利于提高现场制售食品的整体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食品销售者在其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的应当具备与制售食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加工制作和销售环境及设施、设备等条件,并取得相关食品经营项目许可。食品经营者利用其他食品销售者的经营场所并以自己名义从事现场制售食品活动的,除应当具备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食品环境及设施、设备等条件外,应单独取得所在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

       不得宣传产品有防病功能

       大枣、薏仁米、黑芝麻、黄瓜籽再加上百合、茯苓、山药、莲子等,放在机器里一分钟,宣称能够“美容美白”、“降三高”的养生粉就磨好了。近几年,这类在超市里现磨现配的“五谷养生粉”备受人们推崇。不过随着《通知》的出台,这些养生粉以后再也不能宣传疗效。

       《通知》要求,对为消费者提供现场研磨加工服务的食品经营者,禁止其在加工制作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使用药品和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禁止与中药材性质的食品混合研磨。在销售食品或提供研磨服务时,均不得宣传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针对现售食品卫生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情况,《通知》强调,保持食品制售环境卫生清洁,建立和执行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制度,建立和执行现场制售食品的食品加工制作配料公示制度,禁止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其使用以劣质、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禁止其销售未经许可预先研磨混合好的食品。(摘自食安中国)

(编辑: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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