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近日,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在兴安农贸市场、城台路农副产品销售一条街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农贸市场经营户经营的水产品是否索证索票、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同时,耐心细致地向市场主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要求各经营户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范围经营,严禁私自非法捕获、收购、驯养、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向广大经营户发出了禁食禁售及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引导全县市民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8人,发放禁食禁售及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20余份,检查水产品销售单位15家。执法人员对不能出示相关资质的经营户销售的田鸡依法予以没收,并就近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