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食堂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水平,7月4日,宁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该局二楼会议室进行培训和考核。宁明县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直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38人参加。
该培训考核分为两种方式:一是该局分管餐饮监管工作的副局长许宁芬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观看区局下发各县局的学习教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教学片;二是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为教学片内容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60分合格。
许宁芬强调,组织培训和考核是为了落实《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要求,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与水平,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她对下一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具体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履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制度,加强对采购食品、原料、辅料的把关工作;二是学校要加强食堂升级改造工作,如有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陈旧、布局流程不合理、内部管理不规范的,则利用暑假期间进行全面整改,达到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要求,积极配合“灭C”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