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乐业县食药监管局组织全县流动食品摊贩经营者3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发放《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简称《三小条例》)30余册。
会议分析了当前食品摊贩经营现状及存在的诸多问题,对《食品安全法》、《三小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和监管实际,对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食品摊贩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三小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随时接受食药监局的监督检查;食品摊贩须到乡镇食药监所办理备案登记卡,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同时,要注意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按要求统一安装“三防”设施,服从统一管理,不得随意乱摆摊点,随时保持整洁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编辑:林珮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