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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4家餐企因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标示被立案处罚
来源:本站 | 作者:梁德寿 | 发布时间: 2018-11-22 | 58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因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转基因食品,却未按《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明确标示,钦州市钦北区4家餐饮服务单位受到立案处罚。

根据新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钦北区子材食品药品监管所在对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多次对各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讲解转基因食品公示销售的相关要求。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该所开展了转基因食用油类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使用转基因食用油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使用转基因食用油的餐饮服务,未按照要求在店内醒目位置向顾客明示或通过其他渠道告知消费者,并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截至目前,该所已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餐饮企业60家,对发现的4家使用转基因食用油烹制食品且未向用餐人员公示的餐饮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并暂扣其场所内使用的转基因食用油3半桶,共计约9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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