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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 共筑食安上林——上林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纪实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0-09-23 | 64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18年启动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以来,上林县紧紧围绕自治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高位推动,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的有益思路和措施,统筹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效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逐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领导重视,党政同责抓创建。上林县将食品安全纳入“十三五”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分管及相关副县长担任副组长,20多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对乡镇和有关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下发创城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高位推动创城工作的开展。

统筹推进,强化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以来,上林县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从经营主体准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样检验等各个环节入手,认真抓好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共获得食用农产品方面的有机认证证书25张,获得自治区授牌食品安全示范店62家,自治区示范学校食堂3家,市级示范学校食堂1家,打造小餐饮示范街1条。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以来,上林县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共立案查处131起,罚没款141.38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3起。在食品种植、养殖和生猪屠宰方面,一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对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的指导,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从源头上把好生产安全关。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者和规模养殖场使用饲料进行摸底调查,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名录和数据库,健全监管制度。二是加强动物产地和畜产品检疫检测。2018年以来,共检疫检测生猪401276头、检疫肉牛4667头、家禽4957183羽,受检率100%;共检疫肉猪130973头、检疫肉牛2356头,屠宰检疫率100﹪,检出病害猪104头,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率100%。三是开展专项监测和例行监测。2018年以来,监督抽检农药45个样品、肥料42个样品、食品(水产畜牧产品)184批次,检测“瘦肉精”样品2550份。四是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2018年以来,共抽检蔬菜样品数25958个,合格率为99.8%。五是扎实开展执法监督和专项检查。2018年以来,共监督检查规模养殖场(户)422家次、定点屠宰企业43家次、兽药经营企业196家次、农资经营单位及门面356家次、集贸市场75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意见书等共53份,立案查处14起(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12起、违法经营假冒伪劣农药产品案件2起),罚没款6.478万元。五是积极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面开展生猪养殖排查,重点针对规模养殖场使用餐厨剩余物情况进行排查,降低非洲猪瘟疫病风险。强化调运监管,防止外疫传入,在3个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了3个检查站。2019年以来,共排查生猪养殖场76家次,追查省外调入生猪15批次,立案查处不按规定调运生猪违法违规案件6起,未发现调入生猪有异常情况。在食品生产监管方面,组织开展节假日前食品安全、鲜湿米粉、粉丝粉条面制品等专项整治,2018年以来,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533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5份,立案查处53起,罚没款96.27万元。在食品流通监管方面,组织开展乳制品经营、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等专项整治,2018年以来,检查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0432家次,下达监督整改意见227份,立案查处55起,罚没款28.81万元,并查扣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一批。在食品餐饮监管方面,积极开展“小餐饮”、“农家乐”食品安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网络餐饮、餐厨剩余物、明厨亮灶、午托机构等专项整治。2018年以来,共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7532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23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4份,立案20起,罚没款3.41万元,1262家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在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管方面,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食用盐检查等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检查各类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单位220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2份,立案查处特殊食品违法案件3件,罚没款12.896万元。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方面,2018年以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共立案3起。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上林县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监测实施方案和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2018年以来,共完成采样检测651份,完成率100﹪,合格率89.9﹪。

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上林县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食安惠民食品抽检和快速检测工作,2018年以来,共完成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食安惠民项目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2788批(监督抽检2137批、风险监测651批),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检任务,合格率97.5%,抽检覆盖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所有不合格报告均依法进行后处置;上林县为民办实事项目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完成抽检10560批,其中蔬菜7247批次、水果673批次、禽畜肉2392批次、水产品248批次,合格率99.79%。同时在上林县农贸市场设置“你点我检”站点,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加强综合协调,保障重大节日活动食品安全。一是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两会”、上林生态旅游养生节、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驻点保障,确保重大节日、活动期间食品安全。2018年以来,共完成重大节日活动保障任务21次,保障用餐人数21482人次。二是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强化舆情监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及信息报告程序,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强化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全年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72起,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及反馈。

加强宣传培训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一是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平台,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共制作横幅100多条、板报15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0多份,发送短信80000条,受理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二是继续加大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力度。2018年以来,共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培训44期,深入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培训7次,共培训食品从业人员4000多人次。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后,上林县市场监管局坚持“早介入、强宣传、严防控”,主动担当、全力作为,全体干部职工放弃休假,“五加二、白加黑”全员投入疫情防控一线,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和宣传力度,切实规范辖区夜市摊点的经营行为,将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做细。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次,执法车辆60车次,检查夜市餐饮、小吃店及烧烤经营摊点1500多家次,责令整改37家,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隐患,为广大市民营造了良好的食品经营秩序。

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工作,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创建工作。对恢复营业的辖区商铺加强宣传监管,并对经营的入口食品、菜品销售严格把控,特别是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食品安全严格把关,加大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消费,为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

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201911月进行了示范创建宣传招投标50万元。20204月,制作了上林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片,并通过上林县融媒体中心、上林发布官方平台对外进行推送。截至目前,在上林县城主要进城大道及农贸市场设立创建宣传广告牌15块。在上林县食品经营店张贴创建宣传海报2000余张,在餐饮环节粘贴创建文明桌贴4000余张,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通过食品安全周、科普知识周和“食品安全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及宣传袋、宣传抽纸等宣传物品5000余份;结合疫情防控发送短信10万余条,并通过公众号,微信朋友圈、抖音等途径推送创建活动宣传内容。

2020年是上林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关键一年,为了能够顺利通过验收,下一步,上林县将继续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南宁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部署,确保食品安全战略和示范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打造“食安上林”,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创建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做到电视台有栏目、学校有讲堂、企业有警示、镇集会有宣传点、村(社区)有标语,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的发放力度,营造人人关心、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加强部门联动。继续组织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形成社会协同共治格局,合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加大经费保障。全面强化基层保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基层单位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检验检测、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为创建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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