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配送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隆林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学校食品配送定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约谈会上,该局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要求食品原料进货、资质等合法齐全,食品生产流程须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每一批出厂配送的食品须有合格的出厂检验检测报告,且出厂检验检测报告需要跟随送货到点进行交接,同时向配送的学校提供自身企业的资质证明和相关票据。针对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要求预包装食品在进货时须向供应商索取其有效合法的资质和进货票据,预包装食品出售配送须严格检查生产日期,做好销售记录,销售票据须清晰明了,信息齐全,不得向学校销售临界期的库存食品。针对蔬菜类和肉类配送企业,要求出进货货源和资质票据合法齐全外,每一批次蔬菜配送类须严格持有农药残留检验合格报告,每一批次肉类配送则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两证两章,且随同配送批次一同送往定点学校,同时还需严格自行检查蔬菜和肉类的外表感观,如有发现外表感观不正常(如蔬菜有霉变、肉质有异味等),则立即停止配送。
会议强调,各配送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送学校食品,做好配送运输工具的清洁和消毒卫生工作,防止运输途中的污染,不得违法违规配送,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则从重处罚。隆林县学校食品配送定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表示,将配合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全县学校师生“舌尖上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