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启动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以来,隆林县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认真按照创建方案和评估验收标准的要求,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落实领导班子责任制度。该局建立了由领导班子带头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创建工作制度,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加强食品抽检监管。加强食品抽样监测工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和约谈,及时予以公告。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对食品违法违规企业在媒体进行曝光,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失信惩戒等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机制,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排查和打击力度并进行严厉处罚,做到“两个到位”,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到位、食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处罚到位。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和食品安全行政案件处罚信息全面公开。
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证照齐全经营、落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落实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市场准入、退市和信息通报制度。
2020年以来,隆林县市场监管局共抽检食品243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抽查合格率达99.6%,对不合格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罚和约谈,共查处各类食品案件37件,罚款28.4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85万元。通过严监管、严处罚,进一步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