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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场监管部门“3·15”期间将推出系列主题活动
来源:本站 | 作者:周莉 何正君 | 发布时间: 2021-03-12 | 83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今年3·15”期间,南宁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消费维权“五进”宣传、消费体验体察、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以“消费者满意度”为主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南宁市2020年消费者满意度情况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在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守护消费安全、提高维权效能、加强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成果。

开展消费维权“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在部分农贸市场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户外宣传活动;开展消费教育大讲堂进校园、进老年活动中心、进农村(社区)、进企业(商超)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上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消费维权案例,揭露消费陷阱,帮助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组织开展消费体验体察活动。结合实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热心消费者、媒体代表,前往辖区放心消费创建企业、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商标等品牌企业进行参观体验;围绕消费者最关心的新形势消费领域,组织开展消费体察和调查活动,打通消费者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消费者诉求。

开展食品安全免费检测活动。组织消费者前往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参加食品安全免费检测活动,各县(区)、分局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对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测活动,加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开展行业诚信承诺活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现场活动等形式,动员行业协会、市场开办者、电商平台、大型商业、服务企业开展行业诚信承诺活动;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影响面广的消费安全问题,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政约谈,将消费者的损害和社会危害降到最低。

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对群众投诉较多的行业和企业进行投诉信息公示,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户外媒体以及手机信息对社会进行发布,强化企业信用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2020年受理、处理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挑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公布、曝光和点评,震慑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主体,让社会各界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结合近期消费投诉热点,以抖音、动漫、图文、手机信息等形式,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以及社会媒体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维权。

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饭店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对消费者重点关注的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价格违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安全、质量安全、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热点问题,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开展主题月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在3月份集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引导辖区放心消费创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开展“放心消费购物季”活动;通过户外广告、广播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全面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消费安全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果,集中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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