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
0771-5886315
您好,欢迎来到广西食品安全网!
   
用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出工伤咋办?
来源:本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8-24 | 7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例:2020年,张强高中毕业后到一家食品厂上班。一天,张强在工作中不慎受伤,而该单位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张强住院期间的医药费都是由单位垫付。几个月后,张强等来的却是老板已抽逃资金不知所踪的消息。

相关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随后再由用人单位偿还。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也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随后再向第三人追偿。

解读:工伤保险医疗费先行垫付制度,从制度设计上实现了工伤保险制度本应具有的统筹资金、共担风险的功能,使工伤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能真正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即使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同样可向社保基金申请工伤治疗费,其工伤也能得到及时治疗。

黑榜
当前位置:
曝光台
更多>>
法律法规
更多>>
权威发布
更多>>
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