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金枕榴莲,特价18.8元/斤。”近日,柳州市柳城县邓先生下班回家路上,看到街边小型货车上卖特价榴莲,感觉价格比超市便宜了不少,刚好晚上有家人过生日,他就停下来挑了一个。
一称重,7.39斤,邓先生讲价18元一斤,老板同意了,邓先生现场微信扫码133元给老板。老板很热情,说:“帮你把榴莲皮剥了,如果发现里面的肉坏了,现场包换”,“我当时还觉得老板的心真好,但因为想看看斤量是否足称,就没让老板开榴莲,结果到家后,一称只有4.64斤。”邓先生立即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接到举报后,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只见一辆小货车上堆放有几十个榴莲进行销售,车上有个小喇叭正在播放:“泰国金枕榴莲,18.8元一斤,便宜卖”;车架上挂有一个纸壳写的牌子:泰国金枕包甜包糯18.8元/斤。检查时发现有3台电子称,其中2把放在货车厢,1把放在副驾驶位置上,执法人员依法对3把电子称和当事人购买的榴莲进行了现场查扣。目前,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已经对该榴莲销售摊贩涉嫌缺斤少两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待下一步调查结束后,再对外公布处理结果。

五一节前来临之际,为了营造和谐公平交易的消费环境,4月26日,柳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域内流动摊贩的电子称进行专门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电子秤32把,现场未发现问题。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和周边群众开展了计量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涉及群众400多人,此次活动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好评,做到消费维权工作接地气、受民赞。下一步,该局将不定期对市场流动摊贩的电子称进行检查,
消费贴士:
流动摊贩缺斤少两的套路具有隐秘性,数额小,流动性大,监管部门难以发现,难以取证;即便发现查处,现行规范体系下惩罚力度有限,与获利相比,违法成本低,商家也很容易卷土重来。商品缺斤少两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条款,广大消费者要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麻烦”等心理,妥善保存证据,勇于、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