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3家食品小餐饮店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与多次整改要求的情况下,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且未依法取得小餐饮登记证从事餐饮经营服务活动,近日,钦北区食药监局以涉嫌未经许可从事提供餐饮经营服务活动,依法对这3家小餐饮店进行了立案查处。
今年4月,钦北区食药监局平吉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3家小餐饮店未经许可从事提供餐饮经营服务活动,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依法取得《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从事餐饮经营服务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催促店方落实整改,但店方一直无动于衷。8月8日,执法人员在整改复查中,发现这3家小餐饮店仍未按照要求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现场对店方忽视责令警告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该3家小餐饮店进行了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表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小餐饮应当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小餐饮登记证,必须“持证上岗”。下一步,钦北区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三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促进“三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林珮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