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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通过“选树标杆+经验交流+暗访督查”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落地落实
来源: | 作者:罗玲 | 发布时间: 2023-11-01 | 6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水平,河池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选树标杆+经验交流+暗访督查”等举措,推动餐饮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水平,河池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选树标杆+经验交流+暗访督查”等举措,推动餐饮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

图为工作推进会现场,河池市市场监管局肖明副局长(台上左一)讲话

选树标杆,下功夫打样板做示范。河池市在选树标杆上下功夫,帮助具备一定条件的主体,打造样板,创建示范点,将示范点经验推广复制,以示范引领带动全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提质增效。深刻领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关于“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的相关要求,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内容,围绕重点隐患环节及各功能区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再根据清单内容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做到精准防控,责任到人。今年以来,全市共选树宜州区第二幼儿园、宜州高级中学等标杆单位11家,通过选树一批落实快、效果好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图为示范点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对该园食品安全管理公示内容进行讲解

经验交流,看现场晒成效拓思路。近日,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餐饮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各县(区)A级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餐饮股负责人约100余人参加。与会人员到宜州区第二幼儿园进行现场观摩并听取该幼儿园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上的经验及做法。据介绍,该园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到执行,从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到人员的管理,从风险管控清单的制定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台账的记录,从形式到内容,管理思路清晰,防控措施操作性强,工作流程顺畅,真正做到了精细化管理,让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无处遁形。同时,宜州区、东兰县、大化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就创建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示范点、县政府“一把手”高位推动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季度督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等做法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通过现场交流,开阔了与会人员的工作思路,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样板。

图为河池市A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观摩示范点后厨

暗访督查,抓落实压责任促提升。为压紧压实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区)落实相关工作,河池市市场监管局还对全市集中用餐单位、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暗访,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餐饮环节主体进行实地抽查,查看主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情况、询问食品安全责任人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掌握情况、查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记录台账、检查食品安全状况、制止餐饮浪费落实等情况,并对暗访结果进行通报,让工作抓得好的“脸上有光”,让还没抓到位的“手心出汗”。截至目前,共暗访34家主体,其中,学校食堂10家,养老院食堂5家,医院食堂6家,机关食堂3家,重大活动接待酒店6家,餐饮服务企业4家,大部分被检查单位能很好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有关管理制度执行状况良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记录台账比较完善,但仍发现存在未制定风险管控清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不统一、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图为河池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各县(区)开展暗访督查

通过选树标杆、经验交流、暗访督查等举措,河池市进一步强化了集中用餐单位、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制度落实,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在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一步,河池市将继续扎实推进餐饮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着力解决风险清单“不清”、表单设置“不简”、管控记录“不符”、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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