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
0771-5886315
您好,欢迎来到广西食品安全网!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元宵节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南宁市市场监管局 | 作者:何正君 | 发布时间: 2026-02-26 | 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元宵佳节将至,汤圆等节令食品迎来消费高峰。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2月26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元宵节饮食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元宵汤圆选购、烹饪、储存等环节多加留心,科学理性消费,平安健康过节。

选购渠道要正规。消费者应优先选择到商场、超市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购买元宵汤圆。选购预包装产品时,仔细核对包装标签,确保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齐全规范;选购散装元宵汤圆,应主动核实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资质信息。

产品查验要细心。购买预包装元宵汤圆,消费者需检查外包装完好无破损等;挑选散装产品时,应选择色泽均匀、形态正常、无异味的产品,不购买感官性状异常的产品。

烹饪食用要科学。带馅元宵汤圆务必煮熟煮透后食用,可按照产品包装标注的方法规范烹饪,兼顾食用口感与饮食安全。同时建议适量食用,避免过量食用引发肠胃不适。

食品储存要妥当。购买的元宵汤圆,消费者应严格按照标签标注条件储存,冷冻食品需及时放入对应温控设备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防止食品过期变质。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请妥善留存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凭证等有效凭据。如遇消费纠纷、食品安全问题,可先与经营者或交易平台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行业动态
更多>>
法律法规
权威发布
更多>>
更多>>
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