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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典型“毒豆芽”案件 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来源: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管局 | 作者:雷慧萍 | 发布时间: 2026-07-23 | 3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近期,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管局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查获一起典型“毒豆芽”案件,涉案当事人黄某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惩罚性赔偿,实现“刑事追责+公益赔偿”双重惩戒,释放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询问取证,查实黄某某长期在豆芽生产加工环节,人为非法添加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和添加剂,以此让豆芽根茎粗壮、卖相更佳、缩短培育周期,再将该“毒豆芽”对外销售。该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港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整理完整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判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2121元。

此案打破以往“仅罚款、不追责”“只刑事、无赔偿”的单一处罚模式,让违法者付出人身、经济双重代价,为辖区食品经营从业者敲响警钟。下一步,港口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食用农产品抽检排查,深化行刑衔接多方联动机制,严厉整治食品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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