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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召开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
来源:桂林市市场监管局 | 作者:范颖 | 发布时间: 2026-03-24 | 3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3月20日,《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114号令,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当天,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13家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召开培训会,通过“培训授课、规章宣贯、经验交流”三位一体模式,帮助企业精准理解新规,明确监管要求,为新规的顺利实施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打下坚实基础。

培训会对新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专项解读,从连锁总部的统一管理,到食品安全的“全链条”风险管控,每一个核心条款都被详细拆解。主讲人重点明确了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配备要求,强调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要建立并实施覆盖企业总部、分支机构、门店等食品安全风险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根据企业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加强采购、贮存、销售、配送全过程风险管理。还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加盟门店如何管理、散装食品经营如何规范等问题,结合监管中的鲜活案例一一剖析,确保企业代表们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在经验交流环节,多家连锁企业代表分享了各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实践做法,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会议尾声,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蒋以宏强调企业要深刻认识新规的重要意义,彻底转变观念,摒弃“重授权、轻管理”“重规模、轻安全”的传统思维,主动对照新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健全责任体系,规范经营行为,强化人员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同时,他还鼓励企业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AI监管”改革部署,借助AI技术实现风险智能预警,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向智能化、精细化转型。

“会议内容详实、针对性强,既为我们解读了专业的监管政策,又提供了可落地的实践指导。”其中一家参会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培训不仅对即将实施的新规有了透彻的理解,更从同行那里学到了宝贵经验。她将把会议成果带回企业,加快补齐短板,严格落实新规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守护好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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