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71-5886315
微博  |
微信   |

您好,欢迎来到广西食品安全网!
   

市县动态

市县动态

当前位置:
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两起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来源:梧州市市场监管局 | 作者:邱碧英 唐中意 | 发布时间: 2026-06-24 | 3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深入推进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线上食品经营行为,守护网络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近期,梧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线上食品营销乱象,严查各类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违法行为。近日,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开两起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广大线上食品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净化全市网络食品经营市场环境。

案例一:电商店铺随意标注“低卡”标签

2026年4月,梧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蒙山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某网络平台运营的店铺,在销售椰香脆卷产品页面违规标注“低卡”字样,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接到投诉后,蒙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对涉事店铺及产品开展现场核查与线上取证工作。经查,该店铺在售椰香脆卷外包装营养成分表显示,产品每100克能量高达2071千焦,而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明确规定,固体食品只有每100克能量≤170千焦,才可标注为低能量(低卡)食品。涉案产品实际能量远超国家标准限值,商家无依据擅自使用“低卡”宣传用语,属于典型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该商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蒙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删除网页违规宣传内容,并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二:直播销售夸大食品功效、模糊营养对比

随着直播带货成为食品线上销售主流模式,部分商家为博取流量、提升销量,对普通食品进行功效炒作、模糊营养对比,扰乱线上经营秩序。梧州市万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抖音直播食品虚假宣传案件,直击直播带货营销乱象。

经查,梧州某食品经营企业在某平台直播间销售黑豆纯豆浆粉时,存在两项违法宣传行为。一是违规宣称普通食品具备调理保健功效,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声称该豆浆粉富含花青素,长期饮用能够养护头发、保护眼睛、调理肠胃,但涉案产品仅为普通预包装食品,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科学检测报告、权威实验数据佐证相关调理功效,属于虚构食品疗效误导消费者。二是营养成分对比表述模糊不规范,直播间多次宣传一杯豆浆粉蛋白质含量等同于两杯全脂牛奶、远超一枚鸡蛋,但宣传中未明确“一杯”的统一计量标准,缺乏客观严谨的对比依据,极易误导消费者错误判断产品营养价值。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对商品功能及营养成分开展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万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商家停止直播违规宣传行为,整改全部宣传物料,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监管部门以案释法:明确经营红线,筑牢线上食品安全防线

针对两起典型案件,梧州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警示:当前网络食品营销分为图文电商、直播带货两大主流形式,虚假宣传乱象各有特点,商家需严守两条经营红线。其一,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宣传必须严格贴合国家强制标准,不得随意使用低卡、低脂、无糖等营养声称词汇,杜绝无依据的营养卖点炒作;其二,普通食品严禁借用直播话术宣称保健、调理、治疗功效,所有营养对比、产品宣传内容,必须标注清晰计量标准,保证宣传内容客观、真实、可溯源。

下一步,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网络食品经营突出问题,紧盯电商店铺静态图文宣传、直播动态话术营销两大监管重点,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与专项整治,持续加大违法案例公开曝光力度,从严打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线上选购食品时理性看待营销话术,切勿轻信各类夸大功效、模糊营养对比的宣传内容,如发现网络食品无证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诚信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


法律法规
权威发布
更多>>
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