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群众的消费合法权益,近期,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檀圩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超市、食品经营店、药店等经营主体,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检查行动。

指导经营者做好保健食品分区销售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是否按要求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和提示牌,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以及是否存在夸大保健食品功能范围等虚假宣传行为。
“你们知道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吗?”“保健食品标识在行业内俗称‘蓝帽子’,只有通过国家审核批准的保健食品,才能获得,标识的下方注明了产品的批准文号,是保健食品区别于普通食品的区别性标志,食品经营单位需按要求对保健食品设专区销售并设置提示牌提醒消费者。”该所执法人员在检查的同时,积极向保健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普及保健食品销售的相关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升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意识。
截至目前,专项检查行动共排查保健品经营单位10余家,发放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资料40余份,对未按规定销售保健食品行为依法立案调查6起。下一步,灵山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诈骗等违法行为,切实为人民群众健康消费保驾护航。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对保健食品的产品信息、备案情况等信息进行查询,并保存好相关消费凭证,如遇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