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兴安县食药监局以“五有”标准规范校外午托班食品安全管理,使午托机构走上依法经营、健康发展的轨道。
近年来,随着兴安县城区四所非寄宿制公办小学取消校内午托机构后,民间的“校外午托”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午托机构的设立,解决了一些家长的后顾之忧,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午托机构存在着不少食品安全问题,如大部分没有取得小餐饮登记证;食堂从业人员大部分没有健康上岗证;食品的储存、加工等操作规程不规范,没有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消毒、浸泡、留样等记录均无等,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午托班学生的食品安全,兴安县食药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以“五有”标准规范校外午托班食品安全管理,“五有”即:有证、有区、有色、有票、有柜”。其中“有证”是指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开业;“有区”是指厨房须按照清洗、切配、烹饪、出成品的流程进行合理分区,避免产生交叉污染;“有色”是指后厨的工用具按不同用途用不同颜色标识,区分使用;“有票”是指采购食材时索取并留存采购票据;“有柜”是指后厨配置足量的餐饮具消毒柜。
在“五有”标准规范下,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兴安县校外午托班华丽转身成为“正规军”:流程布局合理、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各类记录台帐规范,食品安全质量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为午托班的孩子撑起一把保障食品安全的防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