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近日,灵川县潭下镇食药监所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米酒小作坊进行监督抽检。
此次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同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小作坊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原料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按要求索证索票和登记台账;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并督促小作坊经营户整改。同时,执法人员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发放给每个小作坊经营户,详细讲解条例内容,要求经营户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去做,对达到要求而没有备案登记的,要求限期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执法人员依法对10家米酒小作坊共抽检了20个批次的散装白酒样,按要求填写抽样单并将抽检数据及时录入系统,第一时间将样品及抽样单寄送至指定检验机构进行相关检测。如后期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报告至被抽样单位并启动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者的核查处置,确保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