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食药监局以“创广西食品安全县,塑文明魅力南丹”为导向,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核心,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推动食品销售环节示范建设,提升了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全县食品销售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为保障辖区食品消费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南丹县食药监局通过向省外和本市示范创建工作走在前列的食药监局现场考察与交流学习,总结分析创建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结合辖区实际确立了以点带面的创建模式。在城区选取食品销售项目较为齐全的一条街、规模较大的食品超市、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食品批发部、交易额最大的农贸市场,在11个乡镇各选取1个农贸市场、2家超市为各类销售单位的示范引领单位。突出对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示范一条街、大型超市以及大型批发部的规范经营,打造示范创建工作亮点,从而推进辖区内小食品店、超市、批发部、农贸市场等食品销售单位的全面示范创建工作。
针对辖区食品经营者普遍文化程度偏低,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实际,南丹县食药监局从硬件着手,通过监督指导示范点销售单位制度上墙、食品上架上柜、食品贮存离地隔墙、活禽进笼、熟食进框等硬件规范要求,带动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统筹推进示范单位的示范创建工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板报以及培训等方式,对食品经营者、消费者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责任、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共治责任,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为使示范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切实保障辖区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南丹县食药监局根据“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以来,该局共查处销售环节案件36起,没收不合格食品总值5772元,查获案件货值6223元,罚款715000元。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有效震慑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辖区食品销售安全,推动了自治区食品安全县城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