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1年广西南宁月饼生产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本期完成月饼抽检10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超标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1.在横县陶圩镇昌进饼厂抽检的“昌进叉烧月饼”,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规格型号为125克/个,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微生物超标问题
1.在青秀区南宁市邕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清香伍仁月饼”,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规格型号为125克/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在武鸣区南宁市青东果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火腿伍仁月饼”,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规格型号为100克/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市喜兴隆食品厂抽检的“伍仁月饼”,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3日,规格型号为125克/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在江南区南宁市橄泽缘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流心奶黄月(月饼)”,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9日,规格型号为400克/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在马山县的马山县天海食品厂抽检的“黑山羊月饼(广式月饼)”,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规格型号为125克/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核查处置情况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