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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出台四十五条最严措施强化食品安全
来源:本站 | 作者:陆鹏 | 发布时间: 2020-03-23 | 61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近日,桂林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桂林市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提出了十个方面、四十五条具体措施,明确落实每项措施任务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求监管食品安全实效。

《分工方案》提出,要执行最严格标准,强化标准实施。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执法工作衔接。

在实施最严格监管方面,《分工方案》在严格产地环境安全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管理、粮食收储质量、食品加工质量、流通销售质量、餐饮服务质量的安全监管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将体系检查从婴幼儿配方乳粉逐步扩大到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

同时,《分工方案》要求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制度,严格按规程实施畜禽产地检疫。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贮存冷藏、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人员管理等规定,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

《分工方案》提出,要健全完善法规规章,依照法定权限,结合实际需要,配合自治区做好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等方面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强化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行刑衔接”、追究故意违法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工作。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在坚持最严肃问责方面,《分工方案》更明确规定,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约谈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问责。

《分工方案》明确要求要形成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争取今年实现“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的目标。并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出扎实开展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等九大攻坚行动,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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