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人未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即丧失了申请了工伤认定的权利,从法律上说也就丧失了最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若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职工可以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若其所在单位自愿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应该由单位承担的责任,职工也可以享受到应由单位支付的那部分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提醒工伤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免超过申请时效丧失申请认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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