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群众食品安全,近期,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用植物油小作坊专项整治。

执法人员对全县8家食用植物油小作坊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为:一是小油坊是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特别是花生油的加工,必须配备黄曲霉毒素B1降解设备;二是是否加强原料控制,落实了不使用霉变、受到污染等不合格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要求;三是检查小油坊使用的包装容器及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否落实花生油必须经黄曲霉毒素B1快检合格后方可销售的规定。
此次专项整治,该局发放《兴安县小油坊生产加工质量控制基本要求》8份,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8份;开展黄曲霉毒素B1快速检测9批次,结果均为阴性;对3家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给予警告行政处罚,限期办证。下一步,该局将对全县小油坊生产的食用植物油进行全覆盖食品安全抽检,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存在问题的小油坊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