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
0771-5886315
您好,欢迎来到广西食品安全网!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
南丹县市场监管局开出第一张使用“生鲜灯”罚单
来源: | 作者:韦微 方华娟 | 发布时间: 2023-12-02 | 60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121日,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禁止使用“生鲜灯”的第一天。南丹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取缔“生鲜灯”集中整治行动,对县城城区的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是否执行禁用“生鲜灯”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在超市检查

检查当天,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商超3家,发现一家超市未按《办法》规定仍使用“生鲜灯”。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作出《办法》正式实施以来的“第一单”行政处罚,对该超市仍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处以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什么是生鲜灯呢,通俗点说就是一种通过照射改变农产品原来的颜色、农产品的真实色泽从而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感官认知的照明设施,如一些猪肉本来颜色是偏白色,但在生鲜灯的照射下会呈现出更有卖相的鲜红色。”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局将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规范经营者销售行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类似这样的“生鲜灯”,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行业动态
更多>>
法律法规
权威发布
更多>>
更多>>
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