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禁止使用“生鲜灯”的第一天。南丹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取缔“生鲜灯”集中整治行动,对县城城区的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是否执行禁用“生鲜灯”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在超市检查
检查当天,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商超3家,发现一家超市未按《办法》规定仍使用“生鲜灯”。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作出《办法》正式实施以来的“第一单”行政处罚,对该超市仍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处以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什么是’生鲜灯’呢,通俗点说就是一种通过照射改变农产品原来的颜色、农产品的真实色泽,从而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感官认知的照明设施,如一些猪肉本来颜色是偏白色,但在’生鲜灯’的照射下会呈现出更有卖相的鲜红色。”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该局将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规范经营者销售行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类似这样的“生鲜灯”,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