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
0771-5886315
您好,欢迎来到广西食品安全网!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
崇左市食安办发布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提醒函
来源: | 作者:廖智溜 | 发布时间: 2024-02-27 | 101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崇左市食安办发布提醒函,要求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整改工作。

为贯彻落实《崇左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崇左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防严控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广大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近日,崇左市食安办发布提醒函,要求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整改工作。

提醒函指出,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保持个人卫生情况,是否参加了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经营场所是否保持清洁,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是否完善;排风设备、冰箱、空调、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等是否定期清洁及维护;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格落实食品溯源制度;要对自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目前,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已部署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将加强与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抽查,严惩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行业动态
更多>>
法律法规
权威发布
更多>>
更多>>
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