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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强化夜市食品安全整治
来源:兴安县市场监管局 | 作者:陈君 梁德明 | 发布时间: 2024-11-01 | 29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对夜市食品经营秩序的管理,10月30日晚上,兴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开展了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分三个检查小组,检查小组深入县城的滨江公园、水街、银杏广场、教育路口夜宵一条街、乐泰洲超市周边及汽车站周边等烧烤店、火锅店、夜宵摊集中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组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经营资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二是经营者是否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产品;三是是否使用过期、变质的原料;四是是否非法使用食品添加;五是“三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六是加工过程是否规范等。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夜市经营者发放了《食品依法生产经营者告知书》,告知书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应履行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义务及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摊主自觉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依法诚信经营,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检查夜市店铺摊点115家(个),发现未办理摊贩证、索证索票不全、三防设施不符合要求、无健康证等问题45个。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督促经营者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经营者限期进行整改。

下一步,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将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并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行动,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检查,规范夜市经营行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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