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卢宇春带队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唐炳军,局党组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本次人大执法检查重点是畜禽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米粉类、熟食类、豆制品类、冷冻食品类、腌制食品类等的安全状况,特别是涉及防腐剂、抗氧化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情况。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视察等形式。

检查组先后深入桂林兴安利源丰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兴安县诚毅食品有限公司、聚合喜宴采集中心等单位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查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索证索票、关键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是否符合要求。在桂林兴安利源丰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检查组详细询问了酸菜制作流程,对企业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及质量安全管控措施给予充分肯定,并鼓励企业立足兴安特色,做大做强酸菜产业;在兴安县诚毅食品有限公司,检查组对企业现代化设备及先进工艺表示赞赏,指出兴安作为米粉重要发源地之一,米粉是兴安的特色名片,企业需持续提升产品品质与生产效能,强化市场竞争力,推动兴安米粉品牌走向更广阔市场。
检查组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情况、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检查组强调,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监管部门要担当尽责,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合法经营意识,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