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柳城县坚持以巩固拓展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积极探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的新路径,稳步构建三个体系,全面落实三个举措,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水平提升。
构建责任体系,分好安全“责任田”。柳城县委、县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迅速成立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完善县、乡、村三级452名干部包保全县B、C、D三级3244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工作台账,把责任落到“最小工作单元”。同时,发放包保干部指导手册,细化工作要点、“食安督”操作指南及法律法规知识;组织举办包保主体专题培训13场次,培训各级包保主体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6517人次,实现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使生产经营主体具体责任人从“被动保安全”自觉向“主动防风险”转变。
搭建防控体系,用好智慧“工具箱”。柳城县聚焦数据增效、智慧赋能,先行先试推行“非现场督导”,积极搭建基层所AI+食品药品智慧包保督导平台,实现数据跨区域、跨层级互通共享。包保干部根据分配的包保权限,可以通过手机、平板及电脑在线查看包保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使用平台实施远程督导,实时掌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动态,实现远程督导。同时,平台收集到包保主体数据信息也会通过AI智能分析形成预警提示消息、食品违规操作行为图像推送给对应的包保干部,实现对包保主体原料管理、后厨管理、人员管理等环节的靶向督导。目前,大埔镇、太平镇、东泉镇市场监管所已完成智慧包保督导平台建设。
打造保障体系,织牢食品“防护网”。县、乡镇两级均成立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专班,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覆盖140个村(社区)。包保干部在日常督导中发现问题后,向被督导主体下达季度提示单,在3个工作日后进行回访检查,并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整改回访检查结果记录表,实现隐患发现“从早”、风险管控“从严”、整改办理“从快”,形成完整工作闭环。同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部门沟通联动,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铁案,将食品安全“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截至目前,食品案件共办结176起,同比增长47.90%,罚款金额35.4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53万元,货值金额50.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