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自4月中旬以来,兴安县食药监局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专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学校食堂、米粉店、大中型餐饮店、夜宵摊店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市场准入制的各项规定,实行集中采购或定点采购;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米粉、食用油、大米等大宗食品时是否依法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购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是否存在采购无包装、无食品标签、无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三无”产品的行为。
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并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同时对违反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
本次行动进一步让广大餐饮业主认识到自己的食品安全责任,推进了兴安县餐饮行业索证索票管理工作的规范提升。目前,专项检查仍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