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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将逐步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来源:本站 | 作者:孙纯禾 | 发布时间: 2018-06-01 | 72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1871日起,南宁市将逐步在全市各类农贸市场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必须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对没有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据了解,今年3月至5月,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开展培训、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手册、发放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各大农贸市场、超市对《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进行宣传,并率先在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和批发市场进行规范,目前已在南宁市海吉星果蔬批发市场、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等11个批发市场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指导、督促各市场建立检测室、设立进场查验登记岗,印制了一批宣传资料、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本供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并鼓励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用电子化手段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进行管理,提高效率,便于查询。通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严格准入,倒逼生产源头的规范,并为下一步在零售环节的推进夯实基础。

近期,南宁市各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将结合实际,对食用农产品实行实行入场查验,南宁市食药监局温馨提示各地销往南宁市场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做好准备,在进货时注意索取相关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并随身携带,确保进入市场畅通无阻。

下一步,南宁市食品生产者、餐饮服务经营者购进食用农产品将全面履行查验、索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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