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近期,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对辖区内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和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小食杂店(以下统称为食品销售者)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管理评定工作。
该项评定工作结合食品经营风险特点,从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经营类别等静态风险因素和自查情况、经营条件保持、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日常监督检查等动态因素,将食品销售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其中学校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食品销售者均列为D级风险。执法人员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列为D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每年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而列为A、B、C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风险程度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该局将在今年11月底前,把全县70%以上的食品销售者纳入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这一工作举措将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提高全县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