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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市场监管局狠抓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本站 | 作者:杨再申 黄旺 | 发布时间: 2021-03-15 | 87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保障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凌云县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堂配送企业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围绕库存原料清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保洁及食品留样等,结合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点,突出重点,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为重点,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如实记录采购食品的具体信息,保存相关凭证。重点对学校食堂使用的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检查,进口冷链食品不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采购加工销售。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索证索票不齐全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依法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

规范食堂食品留样。查看是否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是否配有专用的留样冰箱、取样工具,是否按品种配备足够数量的带盖密闭专用留样容器,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标签、留样记录是否完整合规。对不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的,提出书面整改要求。

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同步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督促学校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力争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并报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将量化分级情况向社会公示。

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已取得相关许可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校外托管机构。开学前做好相关公示,引导家长选择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入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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