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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整治行动
来源: | 作者:唐旭灯 蒙志友 | 发布时间: 2024-01-04 | 51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效规范食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近期,大化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禁用“生鲜灯”整治行动,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动拆除“生鲜灯”,做到诚信守法、规范经营。

整治违规使用“生鲜灯”现场

此次行动,该局主要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作坊、熟食店、生鲜店铺等为重点场所,对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水产品类销售者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户规范使用照明设施,杜绝使用影响消费者判断的“生鲜灯”,并告知商贩这一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结合农贸市场“十个一”建设,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引导农贸市场开办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公示消费投诉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农贸市场开办者建立红黄牌警告,加强对不规范使用照明灯具等不诚信商户的管理。在各大超市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公示消费投诉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整治违规使用“生鲜灯”现场

此外,执法人员还结合2023 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采取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多种宣传形式,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知识进行普法宣讲,倡导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支持度。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0个、商场超市40家、熟食经营店35家、生鲜店铺25家等,发现仍使用“生鲜灯”经营户15家,已完成整改15家,有效规范食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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